父母已離婚,家里的宅基地地上物沒有分割,因為父親在外面有個私生子大概3,4歲了,想讓母親打離婚后財產分割,家里正房是父親婚前的,配房是父母婚后蓋的
分割時效規則
財產分割基本原則
婚前個人財產:父親婚前建造的正房屬其個人財產,婚后若未翻建、擴建,增值部分仍歸個人。
婚后共同財產:婚后建造的配房,無論登記在誰名下,均屬夫妻共同財產,應依法分割。
過錯方少分:父親存在婚外生子的過錯,若有證據證明其以夫妻共同財產撫養私生子或贈與第三方,可主張其少分財產。
不可分割情形
可主張權益情形
共同出資翻建 / 擴建:需提供建材購買發票、施工協議等,對應部分屬共同財產;
共同償還建房債務:需提供借條、還款記錄,可要求父親補償相應款項。
分割方式選擇
方式 | 適用場景 | 操作要點 |
房屋歸并補償 | 一方需繼續居住,另一方搬離 | 委托評估機構確定房屋價值,取得方補償 50% 價款 |
競價取得 |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 | 價高者得,向另一方支付折價款 |
出售分割 | 雙方均不居住或需現金補償 | 出售款扣除稅費后平分 |
過錯方影響
配房歸屬證據
建房審批材料:宅基地使用證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(證明建房時間在婚后);
出資憑證:建材采購發票、施工隊收款收據、銀行轉賬記錄(標注 “建房款”);
證人證言:鄰居、施工人員證明夫妻共同參與建房。
父親過錯證據
私生子身份證明:出生醫學證明(若能獲取)、父親支付撫養費的銀行流水;
過錯行為證據:聊天記錄、照片、證人證言等(證明婚外情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)。
避免非法取證:偷拍、竊聽的音像資料可能不被采信,建議通過合法途徑獲取(如申請法院調取銀行流水);
原件留存:房產證、發票等關鍵證據需保留原件,復印件需注明 “與原件一致” 并由提交人簽字。
起訴前準備
確定管轄法院: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;
撰寫起訴狀:明確訴訟請求(如 “判令配房歸原告所有,原告向被告支付折價款 XX 元”),附證據清單。
常見風險應對
父親主張配房為個人財產:用建房時間(婚后)、共同出資證據反駁;
時效抗辯:提供時效中斷證據(如催討記錄、協商郵件);
私生子繼承權干擾:明確私生子僅能繼承父親個人財產,無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繼承權范圍:私生子僅對父親的個人財產(如婚前正房)享有法定繼承權,對婚后配房等共同財產無直接分割權;
當前影響:私生子的存在本身不直接改變財產分割比例,核心是證明父親因過錯轉移共同財產。

